关于开展《中国知青馆藏珍品录》续本工作的通知
根据2023年工作安排,将开展《中国知青馆藏珍品录》续本的编写工作。有关事项说明如下:
一、编辑方式。沿袭 《中国知青馆藏珍品录》“各馆共同编写”的风格。
二、素材收集。仍用“一物一表一条目”的办法。一物为馆藏品,一表即“《中國知青馆藏珍品录》征集表”,一条目为“条目编写内容”。条目四项内容(总500个字):收藏单位:藏品描述:流传经过:人物传记。(具体见通知后样例)。
三、藏品属性。知青馆展出或库房内物品,与第一本不重复。
四、编委成员。提供5份条目素材(一表一条目/份)的单位和编写人员(1名),列为续本的编委成员,列入书页。
五、资助方式。订购10本《中国知青馆藏珍品录》续本的单位(个人),列入书页(收款为准)。
六、优先原则。优先邀请编委和资助单位(个人)参加续本的编辑或联谊活动等。
七、进度安排。素材收集截止日:3月31日;结构调整4月份;交付印刷6月底前。
续本编辑组
2023.2.19